1.买房的有福啦 地方购房补贴最高80万!

2.2022年北海市财政收入

3.广西北海市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买房的有福啦 地方购房补贴最高80万!

北海财政部门电话_北海财政补助资金价格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日前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五大任务之一就是化解房地产库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有分析人士指出,这预示着我国城市工作将迎来重大变化,也将对楼市和房企的命运产生重大影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话音刚落,已有地方开始出台刺激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措施,房地产去库存正在真金白银地落到实处。

安徽芜湖:契税补助50%

日前出台刺激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措施,市民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凡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在缴纳契税后由市财政部门给予应缴契税50%的补助。目前,芜湖需要缴纳4%契税的户型一般为144平米(含)以上户型。因此,这一政策也被认为有利于大户型库存的消解,换句话说,利好有改善性居住需求的市民买房,购房者可节省万元以上成本。

广西北海:按房款总额1%给予财政补贴

2015年12月20日起开始受理购房财政补贴,对2015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北海市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垂直分户商品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购房人,按所购房屋房款总额的1%给予财政补贴,每套住房限申领一次。

浙江杭州富阳区:最高一次性补贴80万元

而在此之前,浙江杭州富阳区在12月8日推出了包含推进保障性住房货币化、购房补贴、人才安居购房补贴、住房金融服务等六项条款的楼市刺激政策。其中,对在富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此外,还对6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规定了相应的安居购房补贴优惠政策,最高一次性补贴80万元。

河南:对农民购房给予契税和房款补贴

地处中原的河南早在11月10日就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并提出,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农村居民个人住房业务,扩大业务范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对农民购房的,应给予适当的契税补贴、房款补贴以及降低交易手续费等。 

数据显示,2014年来,累计已经有超过50个城市发布了不同力度的购房补贴政策,其中主要为三四线城市。

2016年还有哪些底牌可以“救楼市”?

1、降首套首付:将首套房首付比例从现行的25%,下调至20%左右。

2、继续降准降息。

3、楼市税费补贴类政策进一步落地。同时,首套房贷利率优惠或财政直接给予首套房贷支持。

4、加强货币补贴: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补偿政策倾向于给予被拆迁居民金钱补助(货币补贴),而非异地分配住房(实物补贴)。

5、调整普通住宅标准。

6、鼓励人才购房政策。

7、将户籍制度与购买房产直接结合。

8、对于特定产品类型楼盘给予契税优惠或减免。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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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海市财政收入

20亿。2022年北海市财政收入20亿,北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级市,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端,北部湾东北岸。西北距首府南宁206公里,东距广东湛江198公里,东南距海南海口市147海里。

广西北海市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保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桂民发〔2007〕59号)规定执行的。依据我们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的信息,其规定是在全国比较滞后的:

一、具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残疾抚恤金的退出现役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含伤残民兵民工,以下统称残疾军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二、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由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所在用人单位或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因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的,由残疾抚恤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单位缴费部分,经当地民政、财政、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残疾军人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代收后一并缴纳。

三、参保补助

(一)残疾军人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或无工作单位、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属单位缴费部分,由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安排资金全额补助。

(二)残疾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用人单位帮助解决;用人单位或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因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的,由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三)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或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且初次参保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按每人每年10000元给予定额补助。补助资金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互助金统一管理。

四、个人医疗帐户以残疾军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或无工作单位的,以上年度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或退休金为基数,按月划入个人医疗帐户补助金。具体划入比例为:45岁以下为1%,45岁以上至退休前为3%,退休人员为6%。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

五、残疾军人可自愿选择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医疗费的支付范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互助的规定执行。在此基础上,对残疾军人符合上述规定的医疗费用自付部份,由各级财政分别给予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一)残疾军人非旧伤复发的门诊医疗费,原则上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敷支出的,超出部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补助80%,五、六级残疾军人补助60%。

(二)残疾军人非旧伤复发的住院医疗费中,个人按规定支付的统筹基金起付额和进入共付段后个人自付的费用,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助:

1.个人自付统筹基金起付额补助60%;

2.统筹基金起付额以上,5000元及以下,自付部分补助60%;

3.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自付部分补助70%;

4.10000元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自付部分补助80%;

5.超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其自付部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补助95%,五、六级残疾军人补助90%。

(三)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予以支付;所在单位无法支付或无工作单位的,由我市负责医疗补助的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予全额医疗补助。

六、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要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单独列帐。有关医疗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制定。

七、残疾军人的医疗服务管理要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规定执行。

八、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由民政、财政、人力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切实保障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

民政部门要严格审核,及时提供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有关资料,为单位确有困难的或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负责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残疾军人,基层民政部门要对其就医等给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