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尚汽车加急订单多久提车

2.买车的要注意,大家千万不要去广州迅锐4S店买车!

3.欢迎发现运动版的到来,感谢我们的相遇

4.年底购车要注意,猫腻合同要看清!

欧尚汽车加急订单多久提车

调车车价与定金价_调车价是什么意思

7到10天。

欧尚的正常订车到提车一般是需要十五至三十天左右的,如果比较着急的话而且定金已交,还给了车价的费用,就是七到十天左右。

还可以联系销售,催促销售一下,可以更快。让销售去别的店调车还要快一些就是两到三天。

买车的要注意,大家千万不要去广州迅锐4S店买车!

无良上海通用雪佛兰恶意欺诈消费者

广州迅锐汽车雪佛兰经销商

事情经过

本人于2014年9月23日在广州市番禺区瑞华汽车城迅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雪佛兰专营店欲购买新赛欧1.2LEMT白色三厢轿车一部以便国庆出游。当时经销商告知该店无现车,需从其他4S店调车,要求先交5000元定金才可调车,并承诺7天内(即国庆前)交车。在销售人员的一番游说下与之签订了销售定单协议,交付了5000元定金,当时销售人员承诺如7天内无法交车便立刻退还定金,并且不愿意购买车或者按揭不能批等情况均可全额退款。本想办理按揭(据他们工作人员说手续很简单,没问题,且手续不全也可退定金),第二天提交资料并被告知资料不全无法办理,当时我表示可以全额付款,并催促他们按时交车。

经过连日多番催促,该车行在10月1日前并未如约交车。后来的10天,本人多次联系车行,车行人员均以车辆还在组装,喷漆,运输等各种理由拖延交车时间,期间车行未有一次主动联系过我。直到10月21日,车行才通知本人提车,但销售方却拿出一台库存车,车辆外观陈旧,内饰粗糙,与样车差别太大,所以当天没有提车。显然和商家当初承诺不符合。当时我明确提出不购买此车,并要求全额退还定金。当时销售顾问表示问题不大,他可与相关领导协调并可申请退款。期间,本人与销售顾问多次电话协商,均无明确答复。第一次面谈协商,以周末经理不在为理由推脱,第二次又以要扣除部分款项以及老板出差不在为由推脱,并承诺一周内主动联系我,后一直到11月19日前也未有主动联系退款。11月20日,本人再次去到4S店协商,销售方态度极度傲慢,并恶言相对,表示不能退款。期间,我多次联系上海通用客户,服务人员说转告,后也未有音信。

销售方逾期不交车,已经逾期一个多月,不按合同办事,态度恶劣,直言不怕媒体曝光和上法院,这件事情经销商完全不讲道理,做一些有损国人形象的霸王销售,形成黑色行业潜规则,恶意欺诈消费者。本人一直希望友好协商,但销售方态度强硬,店大欺客,不愿意协商退款,希望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欢迎发现运动版的到来,感谢我们的相遇

路虎发现运动性能版今日提车,话不多说,先上图:

因为自己的职业也性格使然,一直是一个非主流用车选手,但凡街车,一概过滤,5年前买观致一样,5年后还是一样。可能这辈子和奇瑞有缘吧,那时候观致横空出世,买了最经典的5门骚红顶配,17.2w的裸车价,被人家吐槽了不知道多少回,但是一轮用车下来,真的非常棒,基本没有什么小毛病,操控、高速底盘稳定性和宝马有一拼,总之非常完美。由于种种原因,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考虑买新车,期间看过xc60,q3、q5l,奔驰GLC,一直倾向于xc60,直到有一次无意到路虎看了一下,觉得的新极光的颜值是我喜欢的。但是销售无意间向我推介发运,一开始我还是倾向极光、做设计的人都是颜值控,后来综合考虑空间、实用等因素选择了发运,后来是越看越好看,极光现在看看反倒是没有那么惊艳了。

分前后两天试了极光和发运,操控感觉差不大,起步还是比较轻快,方向盘很轻,跟我的老车很像,油门响应也不错,就是刹车没有我原来那个干脆利落,不过也还好。

因为这个月有补贴,连带疫情影响,车商优惠力度都比较大,所以一周前就交了定金,如果是常规颜色,店里有现车,我选的是拜伦蓝,这个颜色最有感觉,黑内,需要其他地方调车,等了一周,今天一早开着我的小三去提车。

到店看到我发运,这个颜色真的是骚气。

交钱办手续,结果刷卡的时候忘了密码,赶到银行去改密码,结果给密码又输对了[尴尬]。回来店内上保险,直接去上牌。本以为要去车管所,结果边上就有专门给这个4s店服务的上牌点,非常方便快捷,比起之前去汽车城排队验车实在是省心太多,要赞一个。

交好税,办好行驶证。直接提车回家,下面上图:

上钥匙

提了车回家,老婆都没带瞅一眼的[嘻嘻][嘻嘻],不过给我做了酸梅汤味道真的是好喝[强][强][强]。

最后上一张我的小情人车模

年底购车要注意,猫腻合同要看清!

近年来,南宁的汽车消费投诉中,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案例不断攀升。我们特请专业人士对一些购车合同存在的误区进行点评,供车友借鉴。

误区一:重要约定项缺失

今年9月,车友丁先生将南宁一家4S店投诉至市场监督部门,称车商口头承诺15个工作日内交车,可事后车商告知,厂家已经不生产他所购的车型,只能从其他地方调车,车辆具体交付的时间待定。

点评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市场分局机动车所(以下简称“机动车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调解过程中,他们发现丁先生所签订的购车合同上,约定交车日期项居然是空白。尽管消费者声称车商口头承诺了交车日期,但没有音频、等证据支持很难认定。因此,不管是什么内容的口头约定,都应当白底黑字写入合同。如没有约定,则应将空白栏划掉,以免被恶意修改。

误区二:附加条款太粗糙

南宁车友杨女士6月份签订的购车合同上,“装饰名称”栏写着:大屏、360°全景影像、流媒体行车记录仪、脚垫。但未说明这些是订购车型上的配置,还是杨女士自己掏钱加装的。

另一车友傅女士的购车合同中,备注一栏标注有:“贴膜、脚垫、四件套”等内容,但这些配置的品牌、材质等均没详细标注。

点评

机动车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日常受理的汽车消费纠纷中,车辆货不对板、未按约定赠送配置的案例颇多,其问题主要表现在车辆的部分配置不对、颜色不对等。在车商配送的汽车饰品中,则容易出现配饰的品牌、材质等与约定不符的情况。但在调解过程中他们发现,很多细项只是口头约定,合同上只有简单笼统的“贴膜、脚垫”等字样,不利于维权。该负责人提醒说,购车合同或合同外补充条款应尽可能详细,以避免纠纷。

误区三:条款有潜在风险

目前,选择购车的车友不在少数,而一些车友因无法通过未能完成购车,也无法拿回向车商支付的定金,从而引起纠纷。

此前,南宁一名车友选择购买一辆价值140万元的豪车。该车友支付了14万元定金后,委托车商代办业务。购车合同中,针对项的约定仅有这样的描述:“乙方若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但未能及时获得足够的,在约定交车前10日内自行补足余额。”

点评

机动车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上述合同看,并未约定如款无法通过,合同是否要履行下去、定金是否退还等问题,这对消费者来说风险比较大。由于合同中没有这些约定项,如款通不过,一些车商又不愿意退定金,就容易引发纠纷。

此外,上述案例中合同并未约定具体的金额。而该车车价较高,如果最终的额度比较低,其结果也有可能超出消费者预期,同样容易引发纠纷。他建议车友在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定要将机构、金额、不通过时是否退定金等细节写入合同,以规避风险。

买车的时候大家要多个心眼,该有的文件一份都不能少,该写清楚的一定要详细,以免日后出现问题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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