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油降价“实锤”,却是大涨的前兆?调整后的92、95号汽油价格

2.在河北省石家庄附近能否加到不含乙醇的汽油

3.2022唐山油价调整最新消息(唐山汽油价格调整最新消息)

4.河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的规定内容

汽油降价“实锤”,却是大涨的前兆?调整后的92、95号汽油价格

河北汽油价格最新消息-河北汽油价格最新调整最新消息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汽油价格下降的通知,此前几天虽有油价要下降的信号传来,但因为国际油价下降幅度有限,并没有达到国内50元/吨的油价调整红线,汽油降价仅是存在于大家的一厢情愿当中。

好消息是,进入油价调整的第四个工作日后,WTI美国原油价格降至110.13美元/桶,布伦特原油价格降至115.38美元/桶,继上周大降接近7%之后,继续下跌,经过近期的调整,目前国内汽油价格预计下降幅度已经达到了114元/吨,已经远超油价下调红线,预计6月28日油价将会下降0.09元/升。

不过对于这一降幅,网友则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因为根据往期的油价调整情况来看,每次小幅下降都是后续大幅上涨的前兆,这一次的降幅仅仅只有9分钱,符合小幅下降的状态,那是不是下一次就要大涨,如果再涨国内的92汽油价格将达到10元/升。

网友的担忧并非毫无道理,近期国际油价的下跌主要还是因为全球经济放缓,各机构下调经济增长速度预测,再加上美联储宣布了从1994年以来最大的加息幅度,致使油价承压下跌。

而从市场供需关系来看,油价利多因素依然强于利空因素,利多因素方面,俄罗斯面对欧盟的制裁,显示减少石油供应,然后暂停天然气输送,对挺过制裁也是信心满满,虽然OPEC+在研究下一步增产行动,但也仅仅是恢复了之前削减的产量,而欧美国家也进入到了夏季的出行高峰,石油需求量大增,一增一减之间,每天的原油需求缺口恐怕将会高达300万桶。

利空因素仅有美国方面的几个动作,重质原油进口增加,制造业产值下滑等。

综合分析,这一次下降确实有可能是后续大涨的前兆,也就是网友们说的“暴跌9分,微涨5毛”的情况了,只不过暂时管不了那么多了,油价能降就已经不错了,降了之后先把油箱加满再说以后的话吧。

我们再看一下最新调整之后的国内92、95号汽油价格,92号汽油价格最低价为陕西9.19元元,最高价为海南10.43元,其他地区基本维持在9.3元左右。

95号汽油价格最低价为陕西的9.71元,最高价为海南的11.1元。

98号汽油价格最低价为河南的10.62元,最高价为海南的12.59元。

0号柴油价格最低价为黑龙江8.8元,最高价为西藏9.56元。

具体各地区油价见下表:

最后,我们再简单说一下猪价和蛋价的变化,生猪价格在6月中旬的时候经历了一波较大幅度的上涨,在6月中旬尾部出现了短时间的横盘调整,刚进入6月下旬,猪价再次进入暴涨模式,东北黑辽吉分别上涨0.35-0.4元,华东鲁苏浙皖上涨0.175-0.2元,华北京津冀晋上涨0.15-0.325元,华中豫鄂湘赣上涨0.1-0.15元,西南云贵川渝上涨0.075-0.225元。

包括上海、山东、浙江、江苏、广东、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等地区的猪价都已经突破9元。

鸡蛋价格则进入到了降价模式,产区普遍下调0.05-0.1元,低价地区已经跌破4.3元,高价地区也不过4.6元左右。

现在蛋鸡整体产能不高,各级库存压力也不大的情况下价格出现下跌,那后续高温天气到来,养殖户出货积极性较高,再加上短时间缺乏鸡蛋消费利好,鸡蛋价格恐遭遇一波降价调整。

在河北省石家庄附近能否加到不含乙醇的汽油

现在按正常来说河北省除廊坊地区能加到高清洁无铅汽油以外其他地区都应该加不上因为河北省在2005年12月18日就已经开始在省内进行乙醇汽油封闭运行了(不包括武警和各个部队也就是说除军用以外),对外宣称有无铅汽油的加油站都是个体民营加油站,因为普通汽油在山东,陕西的炼油厂的出厂价加上运费到河北每吨还要比便宜300元左右,并且我个人认为油品质量相当差,楼上2位说的基本差不多,但是数量质量难以保证

2022唐山油价调整最新消息(唐山汽油价格调整最新消息)

唐山油价最新消息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的公告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2年6月14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90元、375元,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下表。乙醇汽油价格按同标号汽油价格执行,普通柴油价格按照同标号车用柴油价格执行,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唐山油价最新消息

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2年4月28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05元、2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下表。乙醇汽油价格按同标号汽油价格执行,普通柴油价格按照同标号车用柴油价格执行,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河北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2年3月31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1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下表。乙醇汽油价格按同标号汽油价格执行,普通柴油价格按照同标号车用柴油价格执行,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河北油价最新消息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2年3月17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750元、72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下表。乙醇汽油价格按同标号汽油价格执行,普通柴油价格按照同标号车用柴油价格执行,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河北油价最新消息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2年3月3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60元、255元,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下表。乙醇汽油价格按同标号汽油价格执行,普通柴油价格按照同标号车用柴油价格执行,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河北油价最新消息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2年2月17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10元、2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下表。乙醇汽油价格按同标号汽油价格执行,普通柴油价格按照同标号车用柴油价格执行,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河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的规定内容

第一条 为节约石油资源,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车用乙醇汽油,是指用变性燃料乙醇和组分汽油调配后形成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清洁环保燃料。

第三条 在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域内,车用乙醇汽油的调配、储运、销售、使用,必须遵守本规定。

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所需普通汽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封闭运行、全程服务、依法管理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推广使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的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价格、财政和环境保护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广播、电视、报刊和信息网络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进行宣传。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指定的车用乙醇汽油配送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建设或者改造设施、设备,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第九条 配送单位负责车用乙醇汽油的调配,并向加油站、直销单位等供应车用乙醇汽油,确保市场供应。

第十条 配送单位必须使用国家和本省定点企业生产的变性燃料乙醇、组分汽油,按国家有关标准组织调配,保证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商务、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配送单位的服务质量和销售价格进行评价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加油站应当按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和期限进行设施、设备改造。

本规定施行后新建的加油站,必须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车用乙醇汽油加油站的标准。

第十三条 加油站应当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严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十四条 自2006年2月1日起,任何单位不得储运、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他车用汽油。

第十五条 车用乙醇汽油的零售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按国家公布的同标号普通汽油零售中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使用普通汽油的车辆在改用车用乙醇汽油前,遵循自愿原则,由车辆所有者到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维修企业对车辆的油箱、油路进行清洗。

车辆清洗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省、市界公路入口处,设立“车用乙醇汽油使用区”的告知标示牌。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从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中获取非法利益的;

(二)违法干预配送单位、加油站经营活动的;

(三)违法增加配送单位、加油站和直销单位负担的;

(四)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五)违反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销售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他车用汽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高车用乙醇汽油零售价格或者车辆清洗收费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